对于出票人在票面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

 票据学堂     |      2021-07-22 10:44
票据贴现是指拥有贴现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用资金买入票据而接受转让票据的背书行为,是一种因票据购买而产生的票据权利转让行为。
如果出票人出于防范交易对手到时不能按期按质交货、限制对方利用票据融通资金等目的,而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则该汇票不得转让。


票据持有人如果进行了背书转让,则背书行为无效。背书转让后的受让人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对受让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贴现银行明知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而仍对该汇票进行贴现的,其贴现行为无效,依法不享有票据权利,无权要求承兑行支付票款。
贴现银行可按照贷款规则向获得贴现资金的贴现申请人索要本金及利息。


长沙承兑汇票贴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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